• 索 引 号:352/2022-2026888
  • 发布机构: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2022-12-26 08:57:18.0
  • 公开日期:2022-12-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22年岳阳楼区落实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情况通报
来源:区司法局 2022-12-2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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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岳阳楼区落实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情况通报

区直各单位:

根据《岳阳楼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创新工作格局,精心统筹部署。2022年初区委区政府下发实施意见、区委法治办下发考评办法,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形成齐抓共管“大普法”工作格局。针对自查、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加强查摆、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清单、细化责任、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以案释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的重要作用,把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作为提升地区和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坚持把“谁执法谁普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业务工作始终;全面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完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筛选、发布、宣传制度。建立全区以案释法案例库,各责任制单位每季度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全年不少于4个。

3.明确普法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各单位均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分工,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普法责任务,明确具体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强化目标考核,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按年度工作要求,督促各执法单位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健全强化制度,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督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普法责任制的科学内涵把握不全面,有的单位认为自己不属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体,认为没有“执法权”及“执法行为”,不需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个别单位没按区委法治办工作要求报送工作材料,或报送材料内容简单空洞、质量不高。

2.普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从全区总体看,公正、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估和激励机制等亟需进一步完善。个别单位内部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具体分工不明确,相关制度性文件和普法责任制清单不完善。多数单位的法治宣传工作部门是由政策法规研究室或法制处兼任,只1个或者没有专职普法工作岗位,普法工作精力和时间得不到有效保证,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

3.普法新媒体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区范围内少数单位在宣传工作上还存在短板,有的法治宣传方法和形式较为单一,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新媒体宣传较少,落实社会普法责任对外宣传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此次督导检查既是对全区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的一次系统检阅,也是提升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能力水平的一次重要契机,接下来我区还要从以下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进一步强化重要性认识,落实岗位责任。要以学习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契机,立足长远,结合实际,加强经验总结,进一步提高对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使国家机关的每一名领导同志、 每一名执法工作人员都深刻认识到普法是国家机关的应尽义务、份内职责,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让普法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2.进一步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加强人员保障。要继续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并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定期考核;要着力强化人员保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楼区建设领导小组,各责任制单位做到了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要进一步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官、检察官“以案释法”宣讲团队作用,深入发动各地区和各国家机关,坚持行政执法、日常办案与普法相结合,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讲活动,继续加强案例整理和发布,

提升以案释法工作水平。

3.要做实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要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要继续利用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通过图文、案例阐释法律法规;要继续加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权,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让普法工作发挥实效,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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