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洞庭大桥东引北侧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修改情况公告(岳楼政发〔2018〕15号)
来源:区政府办文秘室   2018-03-1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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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岳阳楼区洞庭大桥东引北侧棚户(旧城)区

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修改情况公告

岳楼政发〔2018〕15号

2018年1月31日,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公布了《岳阳楼区洞庭大桥东引北侧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经过30天的公示,在此期限内大部分被征收人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征收部门,征收部门对收集的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并组织相关部门讨论。现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回复意见公告如下:

一、关于被征收人要求产权调换的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不愿意货币补偿,而要求提供产权调换房屋。

回复意见:根据部分被征收人的意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我们将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式修改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私有产权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现房或期房)。

1.现房产权调换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提供位于岳阳楼区服务城陵矶新港区工作组(原梅溪乡)胥家桥村和兴家园小区的四栋小高层住宅房屋,共672套(临时安置期为6个月)。

2.期房产权调换

岳阳市政府于2017年6月出台定向限价商品住房政策,政府投资5亿元,在市中心城区5个地块建设5000套定向限价商品住房,以均价5000元/平方米左右的价格向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销售,岳阳楼区范围内洛王乐诚小区、梅溪延寿嘉园、望岳路天正金海岸小区三个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将根据被征收人意愿购买相应数量的房源供被征收人按上述比率产权调换(临时安置期为30个月)。

二、关于办证费用和税费及维修基金的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要求购买新商品房减免相关办证费用和税费及退回已缴维修基金。

回复意见: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5〕91号)文件执行,其中相关条款已对税费减免优惠有明确规定。

另外一些不是共性的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支持。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