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与监督城市市容环卫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拟定,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环卫行业标准。
(二)参与城市规划的评审和环卫工程设施规划设计的审查;负责组织环卫行业发展规划的拟订(修订)、评审及其产业政策实施计划的拟订、报批和组织实施;负责环卫工作社会从业单位的资质审批、合同签订和行业管理。
(三)负责市容环卫设施建设、设备及工具采购计划的编制和报批、采购招标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质量监督、考核考评管理、环卫资金的使用监督与审计。
(五)负责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六)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股室6个,二级机构1个,归口管理单位1个。事业在编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停薪留职3人,企业编制147人,三性人员及临聘环卫工人49人,退伍安置(不带编)9人。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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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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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因公出国(境)团组批次 |
因公出国(境)人数 |
公务用车购置及动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接待批次 |
公务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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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数 |
公务用车保有量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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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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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 |
0 |
0 |
0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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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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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6.51 |
92 |
906 |
注:2015年度决算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1栏=(2+5+10),5栏=(8+9)栏。
四、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接待92批次,共接待906人,公务接待费为6.51万元,严格按预算列支,本单位有5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0.3万元,超出预算0.3万元,主要因督查车辆油耗过多。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