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3-01-13 10:45

  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

  单位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24、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购买服务)

  注:以上单位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本次说明所有金额均为万元填列,填写金额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岳阳楼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湖南省岳阳市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湖南省岳阳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湖南省岳阳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落实湖南省岳阳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政策的执行;落实湖南省岳阳市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和监管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用。 

  7、贯彻执行湖南省岳阳市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规范运行,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湖南省岳阳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负责全区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政策的监督、实施工作。 

  10、与市、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全区医疗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

  2、内设股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医药救助管理股。 

  3、区医疗保障局下设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02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9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增加了22.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022.7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4.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7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一个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22.7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64万元,占9.84%;卫生健康支出874.14万元,占85.47%;住房保障支出47.98万元,占4.6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6.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2.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征缴宣传工作及日常医疗监管工作开支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网络的日常维护和升级等方面;劳务派遣人员经费75万元,主要用于编外用工人员的工作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6万元,比上一年减少5.4万元,降低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5万元,降低33.33%,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实际发生确认。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在公用经费中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7.95万元,其中工程类12万元,货物类102.95万元,服务类31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合计266.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0万元;通用设备原值小计205.17万元;专用设备原值小计1.8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59.33万元。本单位无形资产原值合计0万元。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2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77万元,项目支出276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1-22。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2023年预算公开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