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司法局主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现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全额编制35人;离退休15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54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46万元。
预算总支出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04.9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9.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94万元);项目支出101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安排预算内专项经费101万元,主要项目:1、司法津贴16万;2、法律援助10万;3、安置帮教5万;4、社区矫正40万;5、人民调解20万;6、法治专项10万。
四、预算补充说明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各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5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提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52.2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了17.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了19.7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安全为5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5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因为工资提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52.2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了17.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了19.7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2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9.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5.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 5.2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增加了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了6万元,两项共减少5.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