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财政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我区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区级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区与街道(乡)、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依据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定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审核部门决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全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情况。组织拟订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体制改革。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办理申报地方税收减免的有关工作。
7、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过偶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区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事务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以及区人民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财政债务预决算草案。统一管理区政府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法律和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或措施。
14、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股室15个,二级参公事业单位5个(采购中心、工资中心、国库支付中心、乡财局、非税局)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3个(资金中心、行资中心、评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楼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共计865.0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47.93万元,增减少22 %,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支出减少。
2019年度支出共计865.0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47.93万元,增减少22 %,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支出减少。
二、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6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5.07万元,占100 %。
三、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6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07万元,占70%;项目支出218万元,占30 %。
四、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5.0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47.93万元,增减少22 %。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支出减少。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65.0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47.93万元,增减少22 %。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支出减少。
五、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7.93万元,减少22 %。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5.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支出865.07万元,占100%。
六、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5.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支出决算为 1万元,完成预算3.7%,主要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3.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1万元,占20 %,共计接待35批次,268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本单位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3.7%,
八、关于楼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楼区财政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6万元,增加3.5 %。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比重为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重点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对单位的绩效考核,本单位全面,认真落实了相关考核。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以及捐赠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干部学习、组织培训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以及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家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