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民政局2017年度优抚专项资金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岳阳楼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岳楼财绩〔2018〕3号文件通知精神,对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2017年度的优抚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用款单位情况
1.优抚和双拥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兵役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和宣传教育;做好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两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烈士的追认审报工作,严格掌握追烈条件,加强对烈士英勇事迹的宣传,做好烈士遗属的抚恤和抚慰,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承办残疾军人提级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评残和提级工作。依法办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申报、审批和医疗补助工作;根据上级指示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登记立功喜报、发送光荣军属牌等工作。负责管理和建立健全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档案,负责优抚对象关系的迁转,负责办理各类优抚对象入住光荣院审批手续。协助局领导管理优抚事业单位,及时上报各类优抚计划、报表、总结,做好经费预算和统计工作。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来信来访工作和领导、上级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双拥办公室职责 双拥办公室是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完成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协调、指导、督促全区双拥工作的开展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督导双拥政策和法规的落实;制定双拥工作年度计划和组织协调双拥重大活动的开展;交流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指导面上双拥工作的开展;负责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及上报工作;协调处理军地之间的矛盾纠纷;完成市双拥办和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加挂岳阳市岳阳楼区民间组织管理局牌子,正科级行政单位,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核定区民政局编制164人,实有164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0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0名。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区民政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优抚股(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员退伍军人安置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股、社会事务股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优抚和双拥办公室本年度主要工作
(1)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对参战、残疾军人、志愿兵群体密切关注,提前做好应对到省、进京上访的处置工作,确保非正常上访。对未交满基本养老保险15年需补缴的参战对象要求政府全额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清退出公益性就业援助岗位后的参战对象,要求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理好残疾军人主要诉求。
(2)加强优抚医疗工作。更换优抚医疗系统,根据工作安排,春节后更换优抚医疗系统,与省厅优抚医疗系统对接,实现优抚医疗系统报销全省一体化。对优抚对象定点医院进行联合检查。准备在4月份联合区医保局对城区16家优抚对象定点医院进行检查。
(3)提前部署,周密筹划,做好清明祭扫、八一建军节、烈士纪念日、春节慰问的相关工作。
(4)做好2016年高校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到艰苦地区服役奖励金的发放工作。
(5)规范优抚对象档案管理和军队退役人员档案迁转工作。
(6)加强优抚系统数据更新,对已去世的优抚对象,及时清理。
(7)加强优抚资金的监管工作,对下拨各街道(乡)优抚“解三难”资金“退役军人之家”帮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和指导。
(8)做好残疾军人申报、提级参战、参试、铀矿开采和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申报、审批、上报、发放工作。
(9)做好2017年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城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10)认真做好优抚和双拥的日常工作。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优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为: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
(2)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伤残参战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
(3)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住房维修费;
(4)残疾人员伤口复发的医疗及住院伙食补助,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疾病医疗补助的费用;
(5)残疾人员装修假肢和辅助器械及按规定报销的其他费用;
(6)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
(7)“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六级以上残疾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粮油补贴费用;
(8)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及住房特困户房屋维修改造费;
(9)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
(10)54年11月以后入伍的历次参战人员定期定量补助费;
(11)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定期定量补助费;
(12)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13)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医疗救助及死亡丧葬补助费;
(14)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费;
(15)优抚对象慰问及信访接待费;
(16)县级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举办的残疾军人休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和光荣院等优抚事业单位经费,城乡集体办光荣院经费困难补助经费;
(17)县级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管理的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费和维修费等。
2.项目实施。基于岳阳楼区民政局的工作职能和任务,根据国家和部门对优抚经费使用的政策和规定,按照规定发放的对象、发放范围、发放方法确保国家安排的优抚补助经费和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每个民政优抚对象身上,保证其专款专用。由岳阳楼区民政局优抚股组织实施,做好优抚专项经费管理发放工作。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湘民发〔2017〕52号)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确保优抚专项经费依法依规管理。
(三)项目实施依据
(1)《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2011〕285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4)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湘民发〔2017〕52号)
(5)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7〕154号)
(6)岳阳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岳阳市双拥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制度
(7)单位内控制度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项目的绩效目标
总目标:做好优抚经费的发放工作对于保障优抚对象基本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国防军队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阶段性目标:优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和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发放的对象、发放范围、发放方法管理和使用,确保国家安排的优抚补助经费和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每个民政优抚对象身上,保证其专款专用。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优抚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绩效情况评价,了解该项资金的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使用和资金的管理,项目的组织和实施情况,检查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使用目标,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找出专项资金中使用的问题,使其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和绩效相关的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本次主要参照了岳阳楼区财政局制定的《岳阳楼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内容,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了调整细化,形成了《岳阳楼区民政局优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见附件2)。
3.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按照逻辑分析和公众评判等方法,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部分内容,主要围绕专项资金使用、资源配置、项目管理等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增强了评价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同时辅以访谈、研讨、问卷调查、审计等方法。
(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了以雷智茗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小组,相关实施负责人参加培训,对行政文件、制度规定、搜集、分析、研究熟悉掌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评价小组采用查阅相关政策依据、抽查会计凭证、设置调查问卷进行社会调查、开展现场评价,得第一手资料。
3.分析评价。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三、项目资金和实施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情况
1.优抚资金经费到位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优抚专项资金指标4414.0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3055.75万元占拔入资金的69%、市级资金890.31万元占拔入资金的20%、区级资金467.98万元占拔入资金的11%,资金到位率100%。明细如下:
|
2017年民政优抚、医疗指标收入明细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指标文号 |
指标内容 |
中省指标 金额 |
市级资金 |
区级资金 |
合计 |
|
医疗救助资金 |
|
|
|
|
|
|
|
|
岳财预〔2017〕13号 |
医疗救助资金 |
79 |
|
|
|
|
|
岳财社指〔2017〕3号 |
医疗救助资金 |
490 |
|
|
|
|
|
岳财预〔2017〕55号 |
医疗救助资金 |
62 |
|
|
|
|
|
岳财社指〔2017〕63号 |
医疗救助资金 |
386 |
|
|
|
|
|
合计 |
|
1017 |
|
|
|
|
优抚抚恤补助金 |
|
|
|
|
|
|
|
|
岳财预〔2017〕13号 |
抚恤资金 |
164.4 |
|
|
164.4 |
|
|
岳财社指〔2017〕3号 |
抚恤资金 |
1711 |
|
|
1711 |
|
|
岳财社指〔2017〕58号 |
抚恤资金 |
863 |
|
|
863 |
|
|
岳财预〔2017〕69号 |
抚恤提标补助 |
11.7 |
|
|
11.7 |
|
|
岳财社指〔2017〕75号 |
抚恤提标补助 |
75 |
|
|
75 |
|
优抚医疗 |
岳财社指〔2017〕3号 |
优抚医疗补助 |
137 |
|
|
137 |
|
|
向市财政打报告争取资金 |
优抚医疗补助 |
|
464.55 |
|
464.55 |
|
|
市局拨款 |
优抚医疗补助 |
|
15 |
|
15 |
|
老党员生活补贴 |
岳财社指〔2017〕11号 |
老党员生活补助 |
0.05 |
|
|
0.05 |
|
烈士褒扬金 |
岳财社指〔2017〕47号 |
烈士褒扬金 |
93.6 |
|
|
93.6 |
|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
岳财市社指单〔2017〕0219号 |
士兵家属优待金 |
|
410.76 |
|
410.76 |
|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
区级预算资金 |
士兵家属优待金 |
|
|
420.48 |
420.48 |
|
优抚慰问资金 |
区级预算资金 |
驻军慰问资金 |
|
|
47.5 |
47.5 |
|
优抚合计 |
|
|
3055.75 |
890.31 |
467.98 |
4414.04 |
2.优抚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度优抚资金拨入4498.72万元,支出4058.32万元,资金支出率达90%,年度资金结余440.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87.26万元。具体优抚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如下:
|
2017年财政预算优抚资金收支明细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
优抚支出 |
|
优抚资金拨入款项 |
|
|
其中:退役军人之家 救助资金 |
119.23 |
其中:优抚经费 |
3707.8 |
|
优抚对象定期补助 |
1854.86 |
家属优待金 |
790.92 |
|
优抚解三难资金 |
220.51 |
|
|
|
慰问支出 |
281.83 |
|
|
|
拨光荣院优抚专项资金 |
135 |
|
|
|
病故抚恤金 |
154.54 |
|
|
|
其他优抚支出 |
2.03 |
|
|
|
临时救助支出 |
101.45 |
|
|
|
家属优待金 |
633.58 |
|
|
|
涉军维稳支出 |
8.89 |
|
|
|
优抚医疗支出 |
546.4 |
|
|
|
支出小计 |
4058.32 |
收入小计 |
4498.72 |
|
本年结余 |
4058.32 |
收入小计 |
4498.72 |
|
年末滚存结余 |
387.26 |
|
|
3.优抚专项资金结余情况:2017年优抚专项经费收支相抵本年结余440.40万元,原因为区级优抚配套专项资金年末12月底才拨入,以至无法完成预算支出,形成资金结余。
4.优抚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优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湘民发〔2017〕52号)和民政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管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程序审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5.项目管理情况。优抚专项经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专项经费,在管理上贯彻执行《审计法》、《预算法》和《会计法》,保证其专款、专管、专用。由民政局优抚股具体负责实施及管理,优抚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度、标准和范围执行,确保优抚专项经费、优抚政策落实到优抚对象身上。
四、综合评价及评价结论
通过本项目实施,各级财政对优抚专项经费的投入,对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根据绩效评分细则,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达85%,绩效评价分值为89分,等级为良好。
五、绩效成果项目的绩效情况分析
2017年楼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法规,以“依法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努力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为指导思想,以“维护权益促和谐、依法行政保稳定”为工作目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推进优抚工作有序开展。
(一)、优抚对象关爱到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走访慰问。春节、八一期间优抚股积极筹划、专题汇报、提前部署,确定走访慰问方案,组织专项资金280万元,深入到18个驻军部队、优抚事业单位、家庭特别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和烈士遗属家中进行慰问。并对16个乡、街的2781名重点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进行了普遍慰问,把党的温暖送到他们手中。
2、开展关爱优抚对象活动。
(1)开展军队退役人员大走访活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在全区开展军队退役人员大走访活动,成立《岳阳楼区军队退役人员大走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全面完成走访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2)解决治病难问题。坚持按照“医疗保险、住院补助、政策减免、大病救助、门诊补贴、困难救济”的总体思路,大力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全年共投入552万元,有效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医疗报销“一站式”服务,全区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实现了实时补助,减轻了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
(3)召开“退役军人之家”联络员调度会。切实关心退役军人,加强与退役军人的沟通交流,发挥“退役军人之家”的联系和纽带作用,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扶救助资金80万元、工作经费39.23万元,保障了“退役军人之家”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困难退役军人有效解决了实际问题。
3、及时处理涉军群体上访。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优抚对象信息网络,区直部门,乡街、社区信息互通,人员互动,共同参与、共同处理涉军群体的稳控工作。全年来,共参与较大规模的接谈、接访63次,成功化解优抚对象的多次赴京上访。
4、建立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在国家给予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平均每年增长15%左右,同时,楼区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要求,按照全市CPI指数,较好的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发放自然增长机制金额19.6932万元,以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
5、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重点对年龄偏大的优抚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了调查,杜绝已去世的优抚对象继续领取抚恤补助的情况发生。全年来,为优抚对象打卡发放抚恤补助1830.784万元;为4名病故军人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142.34万元;发放2016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到艰苦地区服役奖励金共计379.6万元,其中发放高校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3户,金额176.4万元、到新疆、西藏艰苦地区服役奖励金3户,金额3万元、义务兵优待金143人,金额200.2万元。
6、优抚数据清理。对优抚系统对象自然减员和身份证未扫描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对象46人,对正常享受待遇的对象进行核查,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二)、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继续落实部分参战参试、带病回乡人员及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深入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严格落实政策。全年受理申报资料1200多份,接待来访人员3800多人次,特别是部分参战对象达到退休年龄,清退出公益性就业援助岗位后,没有经济来源,无力交纳断档的养老保险,家庭生活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问题。通过接访,将有关政策做了进一步的宣传,为不同困难程度的对象实行困难救助,切实解决住房、医疗、生活问题。
2、认真做好伤残评定管理工作。注重实事求是,始终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评残政策为准绳,严格把好申请受理关、材料审核关,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办,全年共新评伤残人民警察8人、公务员5人、残疾军人提级15人。
(三)、严格办事程序,信访处理及时
1、工作程序规范有序。指导并帮助解决各乡、街办事处民政办各类对象在申报资料、关系转移中出现的各种的问题。凡不在解决范围之内的事情,讲解政策清楚。
2、办事程序公开公示。由本人申请、收集申报的相关资料、经所在社区、办事处签字、盖章、申报再受理审核。凡上报审批的各类材料逐级上报,从不越级。维护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3、来信来访处理及时准确。接待来信来访人员2000多人,及时处理问题500多起,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支出优抚对象资料不完善,缺乏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监督、反馈。
(1)专项资金慰问支出支付郭镇乡、梅溪乡,岳阳楼、站前路、吕仙亭、金鹗山、东茅岭等办事处八一慰问优抚对象专项款857311.00元,优抚对象花名册未附领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专项资金支付手续不完备。
(2)专项资金支出退役军人之家救助资金400000.00元,支出支付郭镇乡、梅溪乡,岳阳楼、站前路、吕仙亭、金鹗山、东茅岭等付退役军人之家救助资金专项款拨付到办事处(14个)乡镇(2个)金额400000.00元,凭证中支出优抚救助对象、人数资料不详,专项资金支付手续不完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跟踪监督、反馈有待完善。
2、项目支出年初未实行预算项目申报、细化和量化。
(1)2017年度专项资金支出优怃解三难支出140000.00元,支出辖区优抚对象维稳经费,凭办事处请求解决优怃“解三难”资金报告,楼区民政局党组会通过,支付奇家岭、金鹗山、吕仙亭办事处财政所优怃“解三难”资金140000.00元,年初无预算目标申报。
(2)2017年度优怃专项资金在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细化、量化上欠完善。如专项资金支出-涉军维稳支出-局机关支出全年88902.00元,抽查凭证开支全年接待优抚涉军接访餐饮费,年初无预算申报。
3、区级配套优怃专项资金拨付滞后,形成资金沉淀。楼区财政2017年度配套优怃专项资金年末12月底才拨入,以至无法完成预算支出,形成资金结余。
(二)改进建议
1、民政优抚资金是各级财政安排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优抚对象人员相关支出,是贯彻执行我国社会优抚制度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加强民政优抚资金的预算管理,通过科学的预算编制、规范的预算执行、完善的绩效考评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2、以制度建设规范优抚专项资金使用。将优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建设作为有效发挥资金作用的重要手段,对资金拨付、使用和跟踪问效等环节做出具体详实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克扣、挪用、截留民生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3、保障优抚专项资金安全。通过制定出台一系列的监管制度,开展优抚专项资金的专项检查,利用网络监管平台,使优抚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和健全,使用安全得到较大保障,对优抚专项资金实行资金封闭式管理,与其它民政资金脱钩,做到专款专用。
4、让优抚对象明白权得到保障。无论是办事处公开审查报备制度,还是优抚资金监管台账制度,将国家的优抚政策、优抚资金置于群众的视线范围内,让其清楚地知道自己该享受国家的什么补助。如,民政部门把优抚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以增加政府公信力。
5、优抚资金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各级管理部门均要严格遵守国家和部门法律规章,花好管好优抚资金专项资金,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使其使用效益得到最大发挥,确保优抚资金专项资金运转合法合规和安全高效使用。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