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司法局2017年度收治中心
专项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岳阳楼区财政局:
湖南天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接受贵局的委托,按照《岳阳楼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楼区2018年重点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岳财楼绩[2018]3号)的要求,对岳阳楼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楼区司法局)2017年度收治中心运行经费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我所绩效评价是依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导》及相关委托要求进行的。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岳阳市中心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以下简称收治中心)是岳阳楼区司法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二级机构,主要职能是收治中心城区涉毒人员中癌症、尿毒症、脉管炎、肺结核等严重疾病患者。
收治中心专项运行经费主要用途为收治中心临时工工资及晚班工资及社会保障和保险、收治人员伙食费、收治人员日常生活用品、特殊岗位津贴、收治人员医疗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水电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日常运行开支。
(二)项目实施依据
收治中心是依据禁毒办(2011)79号文件、区政府岳楼府(2012)2号会议纪要的要求设立的。根据岳楼财预[2017]1号《岳阳楼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收治中心专项运行经费项目支出列入了区司法局年初总预算。
(三)项目绩效目标
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有效解决中心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的收治问题。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概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收治中心运行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该专项经费的收入、使用、资金管理情况,考核该专项经费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为财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原则。
2、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参考了岳阳市财政局制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具体项目和项目实施情况对个别指标进行了调整。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岳阳楼区司法局收治中心专项运行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部分内容,通过对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的分析,并采用对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的方式,对项目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
1、组织实施:核查2017年度专项运行经费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收集整理相关政策法规依据、制度、管理办法或工作细则,相关批文、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根据收治中心职责职能、工作内容和履职情况等内容,编制运行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
2、分析评价:对核查的会计数据和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纳汇总分析,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岳阳楼区收治中心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专项运行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分析
(一)项目经费到位、使用和结余情况
1、项目经费预算及到位情况
2017年区级预算安排专项运行经费180万元,实际到位180万元。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2017年度收治中心专项运行经费实际使用182.03万元。其中,临时工工资及晚班工资支出45.19万元、社会保障和保险支出9.77万元、中心收治人员伙食费支出34.72万元、中心收治人员日常生活品支出9.22万元、特殊岗位津贴支出30.73万元、收治人员医疗费支出15.19万元、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10.72万元、水电费支出11.21万元、办公费支出7.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9万元、劳务费支出6.14万元。经费支出分类数据如下表一:
收治中心专项运行经费收支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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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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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治中心专项运行经费收入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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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治中心专项运行经费支出 |
18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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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工工资及晚班工资 |
4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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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和保险 |
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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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治人员伙食费 |
3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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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治人员日常生活用品 |
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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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殊岗位津贴 |
3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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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收治人员医疗费 |
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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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 |
1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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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水电费 |
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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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办公费 |
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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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务接待费 |
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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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劳务费 |
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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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运行经费超支 |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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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项运行经费超支率 |
1.13% |
3、项目资金中“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共列支2.09万元。大部分为押解收治人员外出看病就医餐费支出。接待上级或其他政府部门部门调研、考察发生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其中为中心改扩建筹集资金发生公务接待费1880元无公函,市政法委来中心调研发生公务接待费450元无公函。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列支10.72万元。其中汽车加油费列支7.4万元(含2016年12月份油费0.6万元),汽车维修费列支2.64万元,汽车保险费列支0.58万元,汽车检测费列支0.04万元,中心发电机用油费列支0.06万元。
项目支出未列支因公出国费。
(二)项目管理、实施情况分析
楼区司法局局机关财务股负责收治中心的会计核算工作。专项运行经费按季度拨付。
1、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预算1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财政拨款分季度陆续到位,确保收治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资金的使用主要是收治人员的伙食费、基本生活用品、医疗费开支;聘请对收治人员进行管理看护的临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中心日常行政开支。开支依据合理,未发现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情况;无超标准开支。年度实际开支182.03万元,超预算2.03万元,超支率1.13%。
收治中心是楼区司法局下属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设置专账独立核算,财务工作执行局机关相关财务制度。费用严格执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办法。收治人员伙食费、医疗费、日常生活用品费、临编人员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等不超标使用,经费不外用,专款专用。
但收治中心作为独立核算机构,未制订本机构独立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收治中心机构设置健全,人员分工明确。
中心各项硬件软件条件符合相关规定。2017年区政府启动了收治中心改扩建工程,中心管控区、治疗区等基础设施规模、安保力量扩大了一倍,收治能力进一步加强。
收治中心全年运行正常,改扩建期间依然正常运转,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收治中心制定了《岳阳市中心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管理细则》,内容包括中心工作流程和标准、日常管理和教育、安全管理、解除收治、管理制度、非常见警情处置规范等。中心坚持严格执行管理细则,确保收治中心全年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完成了预期目标
收治中心成立之前,我市中心城区五成以上违法犯罪涉毒,综合治理民调排名不尽人意。收治中心成立以后,中心城区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下降了15个百分点,民调排名持续上升,民众安全感增强,为维护中心城区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楼区作出了贡献。
2017年收治各类涉毒重症违法人员104人,解除收治和转各级监管场所34人。基本实现应收尽收,为中心城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在保证中心正常运行的情况下,2017年收治中心完成了改扩建工程。收治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中心制定了详细全面的管理细则,按照收治、治疗、学习教育并重的原则,对被收治人员进行管理。在伙食、生活日用品、医疗方面对被收治人员进行人性化管理;在学习教育方面,既组织接受法律与制度教育,也注重道德思想和人生观的教育。被收治人员在中心得到了身心治疗,接受了再教育,重建了远离违法犯罪、重回社会的信心。
五、项目绩效评价综述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评分标准,我们认为,楼区司法局收治中心专项运行经费项目支出在项目管理方面表现良好。在项目绩效方面,收治中心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计划,实现了预期目标。依据收回的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的汇总情况分析,该中心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综合以上情况,楼区司法局2017年度收治中心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6分,等级为“良”。
绩效评价评分表见附件2:《岳阳楼区司法局收治中心专项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 部分公务接待费报账附件无公函。如中心改扩建筹集资金发生的公务接待费1880元无公函,市政法委来中心调研发生公务接待费450元无公函。
2、“三公经费”支出占比过高。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2.81万元,占专项运行经费支出7.04%。“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独占10.72万元,占专项运行经费的5.89%,支出占比明显偏高。
(二)问题和建议
1、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公务接待餐费报账附件应有业务公函或上级主管单位下发的行程安排。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支出应制定相关支出标准。年初“三公经费”应有预算安排,控制支出额度,降低支出比例。
2、收治中心作为相对独立的机构,应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预算收入、支出进行规范化管理。
附件1:岳阳楼区司法局收治中心专项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岳阳楼区司法局收治中心专项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湖南天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