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司法局2017年度社区矫正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岳阳楼区财政局:
湖南天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接受贵局的委托,按照《岳阳楼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楼区2018年重点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岳财楼绩[2018]3号)的要求,对岳阳楼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楼区司法局)2017年度社区矫正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我所绩效评价是依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导》及相关委托要求进行的。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岳阳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经费是列入年初总预算、用于社区矫正的专项经费。根据省财政厅、司法厅湘财行[2013]72号文件精神,社区矫正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费。包括社区矫正宣传工作经费,培训经费,表彰奖励费等。
2、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包括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费,档案文书费,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风险评估、突发事件处置费,组织集中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活动所发生的资料费、场地费等。
3、社区矫正设备费。包括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管理设备购置费、档案管理设备费、其他业务装备购置费等。
(二)项目实施依据
1、湘财行[2013]72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2、岳楼财预[2017]1号《岳阳楼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三)项目绩效目标
加大对特殊人群的管理,达到无脱管、无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为零的目标,助力“平安楼区”建设。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概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了解该项目资金的收入、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考核该项目资金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为财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提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原则。
2、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主要依据岳阳市财政局制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具体项目设置了个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岳阳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部分内容,通过对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的分析,结合对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的方式,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
1、组织实施:核查2017年度社区矫正项目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收集整理相关政策法规依据、制度、管理办法或工作细则,相关批文、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根据具体项目编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
2、分析评价:对核查的会计数据和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纳汇总分析,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资金和实施情况分析
(一)社区矫正项目资金收入、实际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预算及到位情况
2017年社区矫正项目资金预算40万元,实际到位4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7年度社区矫正经费实际支出28.47万元。其中,档案费支出0.77万元,调查评估经费支出9.8万元,广告制作费支出2.23万元,司法所人头经费10.64万元,服装费1.03万元,授课费0.15万元,其他零星支出3.85万元。另有因发票未到暂未支付的4.55万元社区矫正人员定位费尚未入账。
项目资金结余11.53万元。
社区矫正经费收入支出结余情况见下表:
2017年社区矫正经费收入支出结余统计表
|
专项内容 |
支出金额(万元) |
|
一、社区矫正经费收入 |
40 |
|
二、社区矫正经费支出 |
28.47 |
|
1、档案费 |
0.77 |
|
2、调查评估经费 |
9.8 |
|
3、广告制作费 |
2.23 |
|
4、按矫正人数发放工作经费 |
10.64 |
|
5、服装费 |
1.03 |
|
6、授课费 |
0.15 |
|
7、其他支出 |
3.85 |
|
三、社区矫正经费结余 |
11.53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司法厅湘财行[2013]72号文件精神,对社区矫正经费支出范围作了规定。2017年5月楼区司法局制订并印发了《岳阳楼区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对社区矫正经费的使用范围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1)对适用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费,由局机关牵头成立调查小组,社区矫正股按季度汇总统计调查件数并附调查明细资料,按300元/件为标准以补助的方式发放。
2017年调查评估费发放情况见下表:
调查评估费发放统计表
|
时间 |
调查件数 |
发放人数 |
金额(万元) |
|
2016年4季度 |
59 |
26 |
2.36 |
|
2017年一季度 |
79 |
40 |
2.37 |
|
2017年二季度 |
96 |
44 |
2.88 |
|
2017年三季度 |
73 |
46 |
2.19 |
|
合计 |
307 |
156 |
9.8 |
2017年四季度调查评估费2.49万元尚未发放。
(2)下发工作经费采用包干方式,以每所2000元为基数,加计实际在矫人数200元/年/人。
2017年以造表签名的方式下发司法所社区矫正经费10.64万元,记账凭证附件未见收款收据。
除上述情况以外,2017年度社区矫正经费其他支出符合相关文件、会计制度要求。
(二)项目实施、组织和管理情况
项目预算40万元,实际到位4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未影响项目进度。
支出依据合理,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楼区司法局制定了《楼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岳阳楼区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对资金管理、机关费用专项经费支出等进行严格管理;会计核算规范。
楼区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和机关矫正股对社区矫正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产出
1、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管理办法,依法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333例,出具适用意见321例,慎用意见5例,不适用意见7例;
2、对社区矫正人员利用手机定位24小时实时监控管理。落实行为规范教育活动方案,推行政府购买心理咨询、教育学习等社会服务;矫正中心全年开展集中教育学习12次,组织开展公益劳动6次,举办由监狱、幸福心理的专家授课的专题培训讲座3次,举行社区矫正监管分析会4次,全面提升了矫正效果。
3、全区全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42人,解除矫正人员139人。目前尚有社区服刑人员375人(其中缓刑人员338人、假释23人、监外执行8人、管执6人),给与警告处分21人次,治安处罚1人次,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4人次。全区全年无脱管、无漏管,有效地控制了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发生。
(二)项目效果
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监督及法制教育,提高了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减少了再犯罪风险,基本实现了重新犯罪率为零的预期目标,为创建平安楼区,维护社会繁荣稳定作出了成绩。
五、项目绩效评价综述及结论
根据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项评分指标的分析,评价小组认为,社区矫正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方面表现良好。项目绩效方面实现了预期目标。根据对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的汇总统计分析,该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综合以上情况,楼区司法局2017年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88分,等级为“良”。
绩效评分表见附件2:《岳阳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发放调查评估费的依据和标准有待完善。全年共发放调查评估费9.8万元,均以发放表的形式由调查评估人员签字领取。财务部门提供了被调查评估人员及委托单位、调查事项、调查人员的清单,但未提供委托书及调查评估结论等资料。
2、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以签名领取的方式下发,未见收款单位开具的收据,财务支出手续不齐全。
(二)意见和建议
严格控制社区矫正经费的支出范围,规范支出手续。
1、湖南省财政厅司法厅下发的湘财行[2013]72号文件精神,社区矫正经费可用于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费。调查评估对象应限于社区矫正人员,调查评估费发放应附有调查对象所属社区(司法所)、调查结果等资料。
2、调查评估费的支出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3、下发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应附有收款单位开具的收据。
附件1:楼区司法局2017年社区矫正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楼区司法局2017年社区矫正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
湖南天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