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茅岭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财政局   2018-10-31 16:25

东茅岭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岳阳楼区财政局:

湖南天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接受贵局的委托,按照《岳阳楼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楼区2018年重点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岳财楼绩[2018]3号)的要求,对岳阳楼区东茅岭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楼区东茅岭街道办)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我所绩效评价是依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导》及相关委托要求进行的。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东茅岭街道办是区级一级全额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 2017年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5人。退休人员19人。实际在职人员53人,退休人员19人。办事处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经济管理工作站、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所、城管环卫工作站、控建拆违征收安置工作站6个事业单位。街道办下设炮台山社区、桥头社区、东茅岭社区、年丰巷社区、学坡社区、柴家山社区等6个社区。

(二)部门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党建,加强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和思想宣传工作,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2、服务经济发展。承担服务辖区内项目建设发展的任务,配合相关单位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优化投资环境;

3、统筹社区发展。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社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4、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与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环境卫生、交通建设、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领域相关政策措施;

5、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服务、安全生产、禁违拆违拆违、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综合性工作,负责总牵头、总协调、总监督、总兜底;

6、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予以支持配合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7、指导基层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8、动员社会参与。动员各类驻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驻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发展服务;

9、维护辖区平安。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综治民调和人民调解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服务南辅道项目二期及九华山项目建设,改善城区发展环境;

2、持之以恒抓学习,务实求为抓作风,突出重点抓党建;

3、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街道;

4、注重民生,为辖区内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5、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部门整体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1年度收入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不含财政代缴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障支出部分。

    东茅岭街道办2017年度账面财政拨款收入为1672.23万元,剔除因记账差错多记收入21.29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收入1650.94万元。其中,非税收入返还402.77万元,2016年度调资追加9.33万元,2017年度预算内收入393.93万元,其他单位转移支付工作经费113.12万元,其他单位转移支付项目经费731.79万元。

2、年度支出情况

东茅岭街道办年度实际支出154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69万元,项目支出639.91万元。

3、年初结余、本年度结余、年末累计结余情况

2017年初各项结余448.23万元,2017年度结余103.34万元,2017年末累计结余551.57万元。主要数据如下表:

          东茅岭街道办年度收支结余统计表

栏目

金额(万元)

一、年初各项资金结转结余

448.23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

1,650.94

1、非税收入返还

402.77

2、2016调资追加

9.33

3、2017年度预算内收入

393.93

4、其他单位转移支付的工作经费

113.12

5、其他单位转移支付项目拨款

731.79

三、2017年整体支出

1,547.60

1、基本支出

907.69

2、项目支出

639.91

四、本年结余

103.34

    1、基本支出结余

11.46

    2、项目支出结余

91.88

五、年末各项资金结转结余

551.57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中含其他单位转移支付的工作经费113.12万元。拨款单位及拨款金额明细情况如下表:  

拨款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区环卫局

8.06

区人大

4.00

区商务局

10.00

区财政社保股

7.00

区财政局综合规划股等

14.45

区综治办

2.40

区就业局

4.59

区民政局

20.00

区乡财局

2.00

区禁违办

3.75

区武装办

0.20

区环卫局

14.67

区防汛办

5.00

区发改局

3.00

桃花山项目部

10.00

省新闻广电局

1.00

区安监局

1.00

区统计局

1.00

区经管局

1.00

合计

113.12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预[2011]285号《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3、岳财楼绩[2018]3号《岳阳楼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楼区2018年重点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东茅岭街道办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容的绩效评价,为区政府、财政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原则、指标评价体系、评价方法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原则: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实际,操作简便高效。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价体系: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指标的制定参考岳阳市财政局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部门和部门职能及工作范围设置了个性指标。

指标体系见附件1:《东茅岭街道办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分投入、过程、绩效三部分内容,通过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的分析,结合对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的方式,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价。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过程

1、组织实施:核查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整体支出及结余情况;核查“三公经费”支出及固定资产购置和管理情况;收集整理相关政策法规依据、制度、管理办法,相关批文、报告、汇报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结论等;根据部门职责职能、工作内容和履职情况,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

    2、分析评价:对核查的会计数据和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纳汇总分析,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列入年初总预算的专项经费36.5万元作为基本支出核算。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154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69万元,项目支出639.91万元。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907.69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58.6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7.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84%;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23.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6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基本建设支出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3%;拨出经费74.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主要数据如下表:

                      基本支出分类汇总表

栏目

金额(万元)

百分比(

工资福利支出

497.74

54.84

商品和服务支出

323.17

35.6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1.13

1.23

基本建设支出

1.21

0.13

拨出经费

74.44

8.2

基本支出合计

907.69

100

2、项目支出

本年度项目拨款收入731.79万元,全部是其他单位转移支付的项目经费。

本年度项目支出639.91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41.35%。年初预算中项目预算36.5万元未作为项目核算。

其中,民政资金支出117.2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32%;就业支出103.0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11%;环卫人员经费支出343.3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3.66%;残联拨款2.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5%;东井岭棚改项目部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6%;惠民工程维修基金支出10.1万元(本年无收入,上年有余额),占项目支出的1.58%;桃花山项目部环保局经费支出47.2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38%;党建经费拨出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94%。

项目收入、来源、支出数据见下表;

            东茅岭街道办2017年度项目收支统计表        单位:万元

栏目

资金来源

拨入金额

支出金额

结余/备注

民政资金

区民政局

178.32

117.22

61.10

就业

区就业劳动局

140.33

103.09

37.24

环卫人员经费

区环卫局

343.24

343.38

-0.14

残联拨款

区残联

2.8

2.90

-0.10

东井岭棚改项目部

 

 

10.00

-10.00

示范街道建设费

区文化局

13

10.10

2.90

桃花山项目部环保经费

桃花山项目部

50

47.22

2.78

党建经费

区组织部

4.1

6

-1.90

项目收入、支出合计

731.79

639.91

 

其中民政资金项目2018元月份发放春节慰问金58.74万元;就业资金2018元月份拨付东茅岭社区和柴家山社区公共就业网络信息服务费6万元和5.5万元,拨付就业援助资金10.2万元,2月份拨付创新创业资金3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东茅岭街道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为3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1)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21.03万元,控制在预算安排标准之内。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支出3.4万元,控制在预算安排标准之内。

3)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费。国内差旅费支出2.57万元。

4)会议费实际支出2.82万元。

4、固定资产购置和管理情况

1)固定资产年初账面价值133.06万元,本期添置办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办公家具等合计价值5.41万元,期末账面价值138.47万元。其中1.21万元计入基本建设支出,4.20万元计入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

2)设置了固定资产电子台账。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

    财政收入实行财政所专户管理;对支出审批权限、资金管理、费用报销、票据等进行制度化管理并实行监管;对资产购置、资产处置、资产监督作了明确规定,专项资金严格按项目入账、不得挪用挤占或变更支出内容。

2、财务管理制度

制定了街道办财务管理制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预算配置情况

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办事处在职人员编制53人,实际人数53人,在职人员控制在编制之内,控制率为100%。

2、“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4.43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7.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4.93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0%。

3、民政资金、就业资金、环卫人员经费共支出563.69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88.09%。

(二)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调整率:本年度无预算调整项。

2、民政资金和就业资金因到位情况部分延至2018年初拨付。其他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正常。

3、资金结余:上年末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结余122.22万元,财政未收回,本年度继续使用。上年末各项结转结余448.23万元,本年度资金结余103.34万元。

    4、“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2.5万元,实际支出24.4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5.17%。

(三)预算管理情况

1、制定了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资金支付要求财务手续、票据、审批程序齐全,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3、按相关要求在政府网站公示预决算信息。2017年乡街由财政部门统一公示,2018年起由部门自行公示。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5、本年度公务卡刷卡率80%以上。

(四)资产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本制度适用范围、固定资产标准、支出管理、支出处置、支出监督等。

2、资产管理安全性

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3、固定资产利用率

未发现有闲置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率100%。

(五)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

1、获得2017区级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和综合考核先进单位;被评为“扫黄打非”省级示范街道;省级卫计工作综合执法先进街道创建、年丰巷社区省级模范协会创建、学坡社区流动人口省级示范点创建通过验收。

    获评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区级优胜单位、2017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市级先进单位、2017年度信访工作区级优胜单位、201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区级良好单位等考评奖励。

2、组织专门力量积极为九华山棚改项目、桃花山二期项目服务,既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又争取与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努力创建平安街道。利用社区网格化平台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司法调解解决各类纠纷31起;配合或联合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7场次1430余人次,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1次;发放平安创建宣传资料6000余份,入户走访4000余次,积极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4、积极开展各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禁燃烟花炮竹行动;配合职能单位开展禁违拆违活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60余次。

5、尽心尽力为辖区内居民服务。为辖区居民落实路不平、水不通、灯不亮等民生事件300多件;组织义务志愿服务100多次;切实为辖区内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街道办还积极为辖区内友阿、步步高、国大旧改等项目服务,化解矛盾多起,维护了辖区内社会稳定。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及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评分标准,绩效评价小组认为,东茅岭街道办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以及资产管理方面表现良好。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行政管理职能。根据收回的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的汇总情况分析,部门职能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综合以上情况,东茅岭街道办本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6分,等级为“良”。

绩效评分表参见附件2:《东茅岭街道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六、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收入与支出的归集分类欠严谨。部分预算内财政拨款和其他单位转移支付的工作经费共7.00万元记入了其他资金收入,如记入其他资金收入的纪检岗位津贴0.79万元应在预算内基本支出拨款收入核算,记入其他资金收入的环卫管理费4.87万元和社会抚养费返还1.34万元应作为其他单位转移支付的工作经费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一并核算;组织部转移支付党建经费4.1万元在项目收入核算,相应的党建经费拨付也应在项目支出核算。

2、公务接待费部分为加班餐费。接待费报账单据附件基本未见公函,8月份之前无菜单小票。

3、资产管理欠全面。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核销。

(二)意见和建议

1、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对财政拨款收入及二级科目、经费支出及二级科目正确归类,准确核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支出与收入的对应关系明确。

2、加强对“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报账管理。加班工作餐报账附件应有菜单小票,公务接待餐费报账附件应有业务公函或上级主管单位下发的行程安排。

3、加强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和清查,报废固定资产及时核销。

 

 

附件1:东茅岭街道办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东茅岭街道办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东办绩效指标体系、评分表.xlsx 

 

湖南天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