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民政局救济专项资金
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受岳阳楼区财政局委托,湖南天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岳阳楼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委托合同》(岳楼财绩〔2017〕2号)精神和相关委托要求,对岳阳楼区民政局救济专项资金(救急难资金、特困人员供养)财政支出绩效进行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概况
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主线,岳阳楼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民政资金数额,用于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基本生活。本次楼区财政局对2016年楼区民政救济专项资金的评价范围主要为:救急难资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
救急难资金主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以精准化救助为目标,定期开展“救急难”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各项制度与救助工作的衔接配合,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基本生活突然出现超出家庭承受范围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涵盖范围为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员,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依法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资帮助。
(二)项目实施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1号)
3.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
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6]28号)
5.岳阳楼区2016年春节急救难救助和慰问活动工作方案
6.岳阳楼区救急难实施流程(岳楼政办函[2014]49号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对全区困难群众及部分特殊对象进行急难救助和慰问。准确界定救助对象,科学设定救助标准,实现精准救助,对群众的急难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及时救助。
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及时发放特困供养和各项临时补贴,提高特困供养标准,确保特困供养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基本解决特困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问题,切实保障这一群体的基本生活。
2.项目绩效本次目标
根据年初计划预算,2016年度楼区特困供养人员计划金额为270万元,目标人数306人。救急难资金为3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岳阳楼区民政局救济专项(救急难资金、特困人员供养)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确认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分析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评价对财政资金投入是否实现了应有的社会效应。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2.绩效指标体系
在参考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给出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急救难及特困供养人员涉及的目标要求,重点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设计,其中“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尽量做到量化;形成《岳阳楼区特困人员供养及急救难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等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岳阳楼区财政局相关文件及《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要求,我所于7月成立了由邱正杰注会为首的3人工作组,对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与分析,并制定项目评价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报财政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8月-9月,评价小组在岳阳楼区财政局绩效评价股及相关股室的带领下,在楼区民政局采取听情况、问问题、看账目,上门对供养人群进行实地调查、问卷填写等形式开展考评。
3.分析评价。9月下旬根据收集资料和现场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项目资金和实施管理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急救难资金
截止绩效评价日,2016年楼区财政已拨付区民政局区级救急难资金200万元(另有2015年区民政局低保结余资金、优抚资金等结转至救急难资金,实际可用救急难资金2,299.92万元)。资金到位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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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日期 |
摘要 |
预算金额(万元) |
拨款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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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春节救急难慰问资金 |
300万 |
200万 |
(2)特困人员供养
截止绩效评价日,2016年楼区财政已拨付区民政局区级特困人员供养资金470.5万元(其中弥补2015年已支出180.5万元,2016年可用资金290万元)。区财政资金到位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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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日期 |
摘要 |
预算金额(万元) |
拨款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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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特困供养资金(补2015年已支出) |
180.50万 |
180.5万 |
|
12.16 |
特困供养资金 |
270万 |
290万 |
|
合 计 |
450.50万 |
470.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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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急救难资金
区民政局2016年实际共支出救急难资金1,150.55万元,其中使用区财政局拨付的救急难资金200万元。区财政资金200万元使用明细如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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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项 |
实际拨款 |
已使用 |
结余 |
备注 |
|
生育关怀资金 |
34.85 |
34.85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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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急难资金 |
138.28 |
138.28 |
0 |
|
|
应急经费 |
26.87 |
26.87 |
0 |
|
|
合计 |
200.00 |
200.00 |
0 |
(2)特困人员供养
区民政局2016年实际支出特困人员供养资金2,140,470.00 元,使区财政的拨款形成结余759,530.00元。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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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项 |
预算金额 |
实际拨款 |
已使用 |
余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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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供养资金 |
270.00 |
290.00 |
88.38 |
75.95 |
60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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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供养资金 |
33.84 |
30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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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理费 |
66.18 |
无制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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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供养人员补贴 |
15.00 |
无制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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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
2.40 |
无制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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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套支出 |
8.25 |
无制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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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14.05 |
从以上数据统计来看,只有特困人员供养生活费的支付有具体的标准,五保护理费、端午节供养补贴等这部分资金91.83万,占整个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支付214.05万元的42.90%,支付全部由敬老院等资金使用单位以报告形式进行申报。
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结余原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文件出台前,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可以从非楼区财政预算的上级配套低保资金中支出。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急救难资金由区财政拨付至区民政局,依据《岳阳楼2016年春节急救难救助和慰问活动工作方案》和《2016年春节急难救助慰问资金分配审批表(财政资金)》,区民政局将资金转账至各乡街、及区直相关单位,由各单位上门入户发放。
(2)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由区财政拨付至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通过各乡街上报已审核通过的特困人员名单,将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支付至特困供养人员个人专用账户,集中供养的供养资金则拨付至各敬老院。对于没有支付标准的开支,由资金使用单位通过报告申请,区民政局进行审批。
通过区民政局投提供的《财务管理制度》看,基本建立了资金申请、审批、会审流程,保证了整个项目资金工作的高效性、约束性、风险控制性。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楼区救急难、特困供养资金支出及管理主要由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负责。该中心为楼区民政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急难的审批等工作;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救急难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等。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急救难资金:各街道、乡申报特别困难的救助对象,民政局审定;区直部门各自申报确定需要慰问的具有代表性的对象,与乡街对接,避免重复救助,由乡街统一报区民政局汇总。各街道、乡及区直相关单位必须安排2人以上,上门对每个救助慰问对象进行救助,并请被救助对象在资金发放表上签名确认。
(2)特困供养人员:由符合条件的此类人员自行向居委会进行书面申请,或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居委会代为申请。乡街自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组织社区评议,将审核意见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审核意见及材料上报民政局,由社会福利股入户复核,交分管领导进行审批,将审批情况反馈到乡街,资料移交社会救助局,进行救助。对公示有异议的,乡街应重新组织调查核实。
实际评价过程中,对急救难资金和特困供养资金查阅相关资料、进行问卷调查,基本按相关要求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按正常程序进行实施。
四、项目主要绩效分析
(一)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的实施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也是改善民生的应有举措
敬老院集中供养的老人,日常生活吃、穿、住养老院专人照料,对于行动不便,没有自理能力的老人进行专门护理。即使分散供养的人员每月也有600元/月的生活补贴,基本使特困人员生活得到保障。
2016年楼区财政全年财政累计支出214.05万用于特困供养人群。截止12月末,覆盖范围为4家敬老院(集中供养老人64位)及符合条件的分散供养人群131人。
(二)本次部分救急难资金用于失独家庭春节关怀,体现了楼区财政资金对社会困难人群的社会普惠性救助。
2016年楼区民政对400多户失独家庭,按500元-2000元每户不等的金额进行慰问,共发放慰问金34.85万元。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在本市范围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五、项目综合评价及结论
考评组认为,岳阳楼区特困人员供养及急救难资金财政支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管理基本到位,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评价得分88.5分,考评等级为“良”,具体见《绩效评价评分表》(附件2)。
六、主要问题
(一)预算资金的制定和拨付不科学、不严谨。存在预算资金跨年补充与使用不匹配情况。
2016年特困人员供养资金预算270万元,实际在12月拨付290万元,实际使用214.05万元,而2015年已实际支出的180.50万元,在2016年2月才收到财政资金拨款。
(二)春节急难救助和慰问资金中有个别区直单位的少部分在精准认定上欠准确。
春节急难救助慰问资金主要拨付至17个区直部门及敬老院,我们对此部分资料进行分析时,发现部分单位申报的慰问对象,并没有写明慰问的原因,部分单位慰问的对象“广”,而不“准”,例如:教育局慰问对象215人,对部分慰问原因为“老婆无工作”、“小孩上学”等慰问对象进行慰问;供销社慰问金额10万元,对象200人,每人500元进行慰问。
(三)特困人员供养的护理费拨付标准不统一。
拨付至各敬老院的“护理费”标准不统一,各敬老院以报告形式进行申请,区民政局党组进行审批。2016年护理费支出66.18万元占特困人员供养支出的比例达30.92%。
七、主要建议
(一)预算的制定要更加的科学化、精准化。
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预算可按照已确认的特困人数乘以补助标准计算。
(二)对急难救助资金申报的范围进行更明确的界定,审核要更加严格,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救群众之所难,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救助的对象中。
(三)2017年6月10日岳阳市民政局关于下发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指导标准的通知(岳民发[2017]62号],已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进行了统一明确。
八、预算调整建议
根据上述报告,2016年楼区特困人员供养及救急难资金结余75.95万元。结余原因系楼区民政局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文件出台前,将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费从非楼区财政预算的上级配套低保资金中支出。如后续按照文件执行,将无法继续从配套低保资金中支出,仍需要使用区一级财政预算资金。建议维持原有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