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区卫计局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资金情况汇报
来源:楼区财政局   2017-11-21 15:25

2016年岳阳楼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资金

发放情况汇报

2016年岳阳楼区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湘财社〔2016〕13号)以及中央、省关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工作。

一、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收支情况

2016年,我区实际发放325.968万元,其中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发放91.376万元、华能电厂41.08万元,共计132.456万元由区独自承担,其余193.512万元由省、市、区三级按50%、15%、35%比例承担,其中省下拨资金96.756万元、市下拨资金29.0268万元、区财政支出67.7292万元。2016年我区财政共支出200.1852万元,以上资金均100%落实发放到位。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情况

2016年,岳阳楼区共确定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3166人,我区财政共支出200.1852万元。具体发放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发放972人,发放金额91.376万元;计生发放543人,发放金额51.664元;楼区社保企业发放1550人,发放金额158.832万元;城乡发放251人,发放金额24.096万元。

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专项资金发放相关要求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评估和督查的重要内容。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2016年岳阳楼区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宣传;各乡(街道)、村(社区)利用黑板报、挂横幅、文艺演出、上街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奖扶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广泛宣传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着力营造了实行计划生育既有政治光荣又有养老保障的良好氛围,社会反响强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把握政策,严格程序。区人口计生局年初开展大型培训,让计生工作人员掌握相关奖扶利导政策,掌握对象确认条件。各乡街严格按照城镇独身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确认条件和程序,由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乡(街道)初审并张榜公示、区人口计生局审查确认,确保了资格确认在“阳光”下规范操作,对奖扶对象确定的准确率达到100%,所有利益导向资金均实行按时打卡发放到位。

三、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取得的成效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的落实,使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有所提高。首先是群众在生育政策调整的情况下依然感到政府的温暖,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其次是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得到了提升。在实施奖扶制度工作中,人口计生工作者不辞辛劳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实惠,用真情和汗水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信任和好评,社会各界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提高了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是增加扣发功能。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企业养老保险这块有多发钱的现象,但目前我们无法操作,无法把多发的钱扣掉。二是享受时间不一致。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女性要到60岁才可以发养老金,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女性只要办了退休,次月就可以享受,这两个时间不一致,导致不能按时发放。三是开通信息提醒功能。目前我区录入系统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对象共有4万多人,对象发放资金是否正确,是否匹配成功,由于人多,我们很难及时发现错误,希望当匹配不成功时、发放资金有误时,系统可以自动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