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机关事保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授权,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审核缴费申报;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结算、管理;负责建立、中断、转移、续借、终止、社会保险管理;负责个人账户、职业年金账户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的审核、发放;编制、上报各项社会基金报表、对基金运行进行统计分析和管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二部分 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数为 294774元,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数为:1152690.3元。由于本中心2016年3月份成立,未纳入2016年预算。
二、关于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52690.3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三、关于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896154.80元,占比77.74%;商品和服务支出252535.5元,占比21.9%;其他资本性支出400元,占比0.36%。
四、关于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94774元,上年支出294774元。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52690.3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本年支出1152690.3元,结转结余0元。
由于本中心2016年3月份成立,未纳入2016年预算。
五、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数为 294774元,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数为:1152690.3元。由于本中心2016年3月份成立,未纳入2016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896154.80元,占比77.74%;商品和服务支出252535.5元,占比21.9%;其他资本性支出400元,占比0.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金额为116.2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152690.3元。本年度未超出预算金额。
六、关于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896154.80元,占比77.74%;商品和服务支出252535.5元,占比21.9%;其他资本性支出400元,占比0.36%。
七、关于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预算为招待费5.5万元,决算支出为23629.1元。
2016年“三公”决算为招待费支出14692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5万元,实际支出23629.1元,完成42.96%。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主动及时上缴了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