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岳阳楼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来源:区残联   2019-08-2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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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实施细则》的背景

一是政府有要求。2018年6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2018年8月17日,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召开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要加大投入,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要优化服务,加快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要强化监管,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安全和质量。2018年9月30日,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州及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实施细则,推进相关工作落实。2019年5月27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是现实有需要。根据卫健部门监测,我区新生儿童缺陷率为近7‰,每年全区新生儿8千余人,新产生缺陷儿童58人,我区目前0-6岁年龄段的残疾儿童近330人。这些缺陷儿童大部分家庭生活困难,无力开展经常性的康复训练。尽管近年来通过实施中国残联“七彩梦行动计划”、中央彩金项目和省、市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已为560人(次)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或手术,但项目救助缺乏连续性,许多残疾儿童由于没有经常性康复项目支持,家庭又没有经济条件而丧失了很好的康复机会,严重影响了儿童的身心健康,也给残疾儿童家庭造成了沉重的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因此,迫切需要政府出台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形成儿童康复的长效机制。

三是康复救助已有序开展。楼区残联自收到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8]23号文件,立即组织区政府残工委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并由区残联牵头,对全区有康复需求的“0-6岁”残疾儿童进行了筛查摸底。摸底结果显示,我区有康复需求的儿童约为330人。楼区政府根据康复需求将康复经费已纳入2019年度财政预算,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截至目前,已有161名儿童在省、市、区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四是兄弟县(市)区已启动。国务院和省、市文件出台以后,我市兄弟县(市)区积极按照省政府、市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推进政策的出台。目前已有临湘、平江等县(市)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救助制度。

二、《实施细则》的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说明

省、市政府文件出台后,区残联组织专门人员到乡(街)、村(社区)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召开了乡(街)残联理事长会议,并了解学习了其他县(市)区的作法,在省、市政府文件的基础上,初拟了《实施细则(审议稿)》。

(一)完全按照省、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今天提交会议研究的《实施细则》包括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标准、工作流程、经费保障,工作要求等6个部分,救助标准按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二)融合了部分内容。省政府的文件分七个部分,市政府文件分为六个部分,省政府文件为《实施意见》,市政府文件为《救助制度》的通知,并要求救助标准按省残联等10个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操作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具体到楼区,我们作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组织实施并具体承办单位,我们出台的文件更应该细化、明了,便于操作,所以我们遵照省、市政府文件要求,融合了《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操作办法》核心内容,制定了《实施细则(审议稿)》,审议稿仅将上级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对救助对象、年龄、标准等实质性内容无任何突破。

三、制定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庋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23号)

2、《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操作办法〉的通知》(湘残联字[2018]32号)

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共六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康复救助范围

(二)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

(三)申请、审核、救助和效果评估

(四)经费保障与结算

(五)定点康复机构认定

(六)工作要求

>>相关文件: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楼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