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和《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法制办   2015-10-27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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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和《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和《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

量化标准

 

为规范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政府作出的涉及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及量化标准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二、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具体为:

(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二)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区域布局规划;

(三)对城市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较大区域及位于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等重要地带的区域规划。

三、财政预决算编制,重大财政资金安排的决策,具体为:

(一)编制区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二)涉及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含潜在需由财政承担资金责任的项目);

四、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涉及使用区级财政性资金或者区政府融资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五、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决策。具体为:

(一)涉及资产价值(原价)1000万元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包括转让、调拨、对外捐赠、出售、报废、报旧、置换等);

(二)下列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企业改制、转让国有资产、产权、债权致使我区国有资本对该企业不再拥有股份或者丧失控股地位的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决策事项:

1.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的区属国有独资企业;

2.总股本200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3.关系国计民生以及政府资源垄断性企业、公共福利性企业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六、资源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宅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七、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的决策。

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决策,具体为:

(一)制定全区性机构改革方案;

(二)制定区域性行政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及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

九、区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涉及被征收人户数100户以上,或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征收决定。

十、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或者废止。

十一、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

十二、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

 

2015年度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1

制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发改局

2

制定“智慧楼区”建设三年(2015-2017)实施计划

区工信局

3

制定楼区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区教育局

4

制定楼区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实施细则

区财政局

5

楼区停车设施建设

区城管局

6

楼城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区商务局

7

制定楼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工程(2015-2017)实施方案

区环保分局

 

 

 

岳阳楼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标准和范围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区人民政府法定职权范围内应组织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本目录。

一、本听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年对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进行一次梳理,并及时向区政府法制办提出新增或调整听证事项,由区政府法制办汇总并提请县人民政府补充完善本目录。

二、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下列事项:

(一)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各类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业规划;

(二)制定土地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科技教育、生态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确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标准;

(四)研究政府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

(五)行政机关确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前款规定的事项,涉及民生和群众利益,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未录入本听证目录,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应当组织听证。本听证目录以外的其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对听证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附件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