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区政府法制办   2015-08-0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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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政法发〔2015〕10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推进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州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及《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法发〔2015〕1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滥用行政许可裁量权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同时以前期试点工作为基础,加强交流,推广经验,促进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任务

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通过对行政许可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实施程序等的全面梳理和科学规范,健全完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畅通、便捷、高效的行政许可运行模式,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范围

区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均应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分阶段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湘政法函〔2015〕362号)文件,区经信局、岳阳楼公安分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局为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工作试点单位,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到所有行政许可裁量权事项。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5年8月30日前完成)

召开相关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试点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进行动员,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相应科室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二)梳理依据(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

试点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单位“三定”方案,并对照核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所行使的行政许可行为中涉及裁量权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并编制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事项目录(附件1),报区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8245475)备案。

(三)制定标准(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

按照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对已确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中带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等进行优化精简和细化分解,作出科学、准确、详尽的规定,编制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细化标准表(附件2)。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时限和提交申请材料方面的要求要明确具体,减少不确定性。具体要求是:

1.厘清行政许可条件。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明确的行政许可条件,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合理性和行政效率等因素,确定裁量条件、运行范围和事实要件。裁量条件能够量化的予以具体化,不能量化的予以明确定性。行政许可条件存在一定幅度的,一般按最低要求执行。

2.厘清行政许可过程。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带有裁量幅度的许可程序,应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程序要求,并分别编制流程图;对行政机关可以自主判断事实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判断事实的标准、准予或者不准予的情形、程序、时限以及告知、反馈方式等。

3.厘清行政许可方式。分类列明适用集中办理、网上办理、并联办理、市场化运作和竞争择优机制的许可项目,分类编制流程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时限、费用、有效期限不明确或者存在一定幅度的,应当予以明确。

(四)健全制度(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

1.建立行政许可裁量公开制度。试点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已制定的行政许可裁量标准在单位内部公开或者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裁量结果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2.建立重大或者复杂行政许可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涉及行政许可裁量的重大或者复杂的案件,试点单位负责人要进行集体讨论,共同研究决定。

3.建立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对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者行政执法单位认为应当报备的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科备案。

4.建立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要将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及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对因不执行或者不合理执行行政许可裁量权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审查公布(2015年11月10日前完成)

区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试点单位报送的行政许可依据和裁量标准的合法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试点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调整、修改并校核无误后,报经本单位集体讨论确定,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向社会公布施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试点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领会推行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将此项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统筹考虑、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到有目标方案、有措施手段,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切实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积极探索,确保质量。试点单位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裁量标准,以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要兼顾各部门的实际差异,体现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充分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一切不相关因素,努力把握规律性、提高预见性、减少片面性,做到裁量标准科学可行,执法程序规范到位,确保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协调,做好衔接。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做好上下对应和衔接;要加强与审批主管部门及上下级业务主管单位的协调联系,处理好审批制度改革与规范裁量工作的关系、审批标准化建设与规范裁量工作的关系、提高审批速度、审批效率与审批质量的关系,尤其是要切实做好下放许可事项的规范与指导工作。同时,要与专业机构及时沟通交流,研究解决法律和技术问题,确保制定的裁量标准不脱离实际。

(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试点单位要将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法形象的重要举措,作为政府绩效评估和机关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体系。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和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采取明察暗访、调阅行政执法案卷、重大行政许可备案等各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相关制度,对落实不力、执行不力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

 

附件:1.岳阳楼区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事项目录

    2.岳阳楼区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细化标准表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附件1

岳阳楼区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事项目录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需细化的法律条款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岳阳楼区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细化标准表

单位:(盖章)

1

许可事项

 

2

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3

行政许可数量和方式

 

4

许可条件

 

5

申请材料

 

6

办理程序

 

7

行政许可时限

 

8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