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岳楼政办函〔2014〕21号)
来源:未知来源   2014-04-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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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政办函〔201421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以及省、市《关于开展“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为引导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形成科学的政绩观,就在全区开展“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整治违背科学发展、侵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雾霾治理;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方式,在涉及绩效评估指标时,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


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任务,以及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重大建设项目作为评估重点,更加重视科技、民生工作情况的考核;加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指标的权重。此项工作2014430日前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

(二)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一是规范项目审批。完善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坚决按照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把好项目审核备案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概算管理。二是规范项目资金安排和申报。进一步规范预算内基建投资的申报、分配、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与贴息项目管理。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对有关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对重点项目进行稽查或后评价,坚决查处违规审批、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超规模、超概算等违规违纪问题。此项工作2014430日前完成整改,之后加强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三)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一是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注重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等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完善规划编制的民主决策机制,科学论证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二是把好规划管控关。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实施,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用地不予批准;对不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项目不得进行规划许可。三是把好项目审批关。严格项目用地预审,对不合理的城市扩张项目用地不得通过预审;严格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对超过国家相关标准的城市项目用地一律予以核减。四是把好用地考核关。城市项目用地考核中要突出集约节约原则,鼓励使用存量地,促进旧城提质改造。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此项工作2014430日前完成整改,之后加强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

(四)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一是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强项目开发储备,加强项目监管,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施工的各类问题,确保重大项目按期推进,着力保障资金和用地需求。二是推进结构调整。调整优化传统产业、创新突破新兴产业、拓展提升产业园区和提升服务也发展水平。三是提高收入质量。培植财源、挖潜堵漏增加收入,优化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此项工作长期坚持抓。(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五)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雾霾治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严禁“两高一资”、涉重金属项目“进区入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与淘汰落后产能攻坚行动,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协助完成第二批“退二进三”工作。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特别是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农业面源、禽畜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南湖、东风湖等水环境综合整治。突出大气污染治理,将禁烟区范围扩展至城市建成区85%以上的区域,逐步取缔改造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启动机动车尾气检测,加快淘汰黄标车。加快马壕污水处理厂、各工业园区环保配套设施等重大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各类整治行动。此项工作2014430日前全面展开,完成阶段性任务后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成果。(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区工信局、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岳阳楼公安分局、区交建局、区生态能源局、枫桥湖街道办事处)

(六)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一是加强规划管理。要扎实做好园区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有选择性的引进项目。二是实行项目联审制度。对有意向引进的项目,规划、环保、国土资源、发改、招商等部门要认真审核,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投入、低效益的项目要坚决予以否决。三是强化项目推进机制。切实提高项目的开工率、投产率和回报率。四是完善招商引资的督查考核机制。强化督查和考核引导,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五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招商引资活动中相关法规、制度和“八不准”的执行情况,随意批准项目、降低地价、增加优惠条件的,重复签约、虚报浮夸、虚假宣传以及未经批准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进行重点监督,发现问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责任单位:区招商旅游局、区工业园)

(七)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的问题。一是抓好经济普查。确保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信。二是加强联网直报。重点把好入库关、直报关、审改关,不得人为干预企业据实填报数据。三是严格数据评审。公开乡、街道办事处季度GDP审核的原则、方法、程序、结果,建立季度GDP审定结果复核制度并公布复核结果。四是严肃民意调查。五是强化社会监督。区统计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六是加大查处力度。区监察局根据统计部门及相关单位提供的线索,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并予以通报。(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监察局)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420日前)。各乡、街道办事处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配合参与整治工作的区直部门对所负责的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各乡、街道办事处及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招商局、区统计局于20144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含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后段措施等)报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将全区自查自纠情况于4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2014421日至520日)。区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治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区政府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三)检查整改阶段(2014521日至631日)。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全区“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通报检查评估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邓建华为全区“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招商局、区统计局、区工业园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参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人。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任务、举措、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要制定整治方案,严格按照时限督促检查,边整改边总结,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三)加强责任追究。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要对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追究责任,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盲目举措留下一摊子烂帐的,以及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整治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4 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