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4-13
湖南:公车和办公用房违规将被扣分
来源:红网   2016-12-2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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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是否完成、取消车辆是否全部处置、节假日公车是否封存、是否存在违规借车、车辆是否喷涂统一标识……近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省绩效评估范围的市州、省直单位和部门严格自查自评,实行扣分制。

>>自评时每类指标都需单位盖章佐证

根据《通知》,市州和省直单位、部门的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评估有着不同的分值。根据《2016年公务用车管理与改革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市州与省直均分为公务公车改革情况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两部分,每类指标都要求附带盖有单位公章的佐证材料。

>>虚报瞒报迟报漏报不报将被扣分

《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和省直单位客观公正地进行自评,于12月31日前将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含佐证资料),经领导班子集体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湖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作为年终绩效评估依据。发现有虚报、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现象的,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依据绩效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扣分。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进行审核评分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根据对各地各部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日常检查所掌握的情况,通过收集省纪委、监察室、巡视组、督查室通报和各类网站、媒体报道并经确认的违纪情况,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自评结果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评分,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评分数据和扣分事项说明报湖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报省绩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