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区城管局禁炮大队联合金鹗山城管中队,对金鹗山街道辖区内小卖部、超市等贩卖鞭炮的经营店进行排查。执法小组逐户上门展开工作,向商户下发城区限炮工作通知,并要求店主填写城区限炮通知签收表。据了解,烟花爆竹属于执证售卖商品,只有办理了烟花爆竹营业执照的店面才能售卖,其他商户贩卖鞭炮都属于违法经营。根据相关规定,春节期间,全区除大年三十、正月初一、初二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