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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积极为老人维权获赞

来源:区工商分局 日期:2016-12-27 11:49 字号:【

近日,一位80多岁的老人来到枫桥湖工商所,他称前不久,与老伴参加某商行组织的活动,购买了5000多元的保健品和治疗仪,经服用后发现效果不理想,想退掉剩余产品。老人多次前往该商行要求退还部分款项,商行却一直推诿躲避。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老人的投诉情况属实,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要求,责成商家向老人退还了剩余购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