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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缴费期再次延长

来源:岳阳楼区手机报 日期:2020-04-13 08:57 字号:【

4月10日,记者从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区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再次延长,从3月31日延长至6月30日。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攻坚行动的通知》明确,6月30日以前参保的居民,继续按照每人250元的标准缴费,可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从7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2020年度参保缴费。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退役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28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扶贫部门认定新增的未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区融媒体中心 李婷 岳阳新闻频道 龚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