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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增加60天

来源:岳阳楼区手机报 日期:2018-10-15 08:42 字号:【

10月11日上午,在区医保大厅,企业职工李女士正准备办理生育津贴报账手续,她告诉记者:“新政策出来得太及时了!增加发放60天的生育津贴,相当于我可以再多领两个月的工资,这对于我们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二胎的家庭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啊!”

据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从2018年5月1日起,我省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新增加的60天产假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发放天数由98天调整为158天。生育保险对合法生育的参保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标准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有关规定执行。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调整为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原有因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增加的产假不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我区领取生育津贴的对象,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证、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所在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生育津贴申领表》(所在单位盖章)等,到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截至目前,我区已有14人提交了资料,产假期满后将按新政策发放相关待遇。(区新闻中心 李磊 区人社局 涂文)